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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履职为民” 肩担社会责任

——记东明县政协委员、县工商联副主席 穆凤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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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凤芝,女,汉族,中共党员,东明县政协七届、八届、九届常委,东明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行业商会联合党支部书记、东明县烟酒行业商会会长。先后创建了东明县太平洋糖酒有限公司、东明县明森酒厂、东明县慰陵园公墓、东明县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固定资产2.4亿元,吸纳社会劳动力912人,下岗职工116人,残疾人员6名。多年来,怀为民之情,拥大爱之心,尽履职之责,热衷公益和慈善,勇担道义和责任,被誉为东明县民营企业进入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第一人。

建公墓 老有所安

2001年,东明县政府面向全社会推出了慰陵园公墓建设项目,多数人经过成本核算,认为该项目三年内无效益,收回成本更是遥遥无期,几乎无人响应,项目面临着被搁浅的窘地。这时候,县主要领导找到了穆凤芝,希望她能为政府分忧,为民众解难,不让项目夭折于腹中。穆凤芝认定这是一个造福社会、利在千秋的公益项目,不能过分计较眼前利益和个人得失。她顶住压力,在一片质疑声中,三上济南请批立项,六到上海、邹城、莱芜、潍坊、青岛等地考察。2002年1月,占地136亩,计划总投资1700万元的慰陵园公墓项目破土动工。目前已完成一期投资800万元,园内8个规划区、6个花亭井然有序,2个生肖塔、12个生肖塑像神态各异,奈何桥、八卦图古朴庄重,环境幽静肃穆。现在,社会效益逐步显现,人们传统的殡葬观念正在悄然改变,殡葬文明新风正在日渐形成。

兴养老 老有所归

公墓的建成启用,让穆凤芝内心升腾了公益的自豪,更激发了她做公益的使命与责任。为响应国家提倡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发展的号召,穆凤芝决定为老年人建设一个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颐养天年场所。经过前期一系列的考察、立项、规划设计和资金筹措,2014年1月,总投资2.1亿元、面积62000平方米、床位达2000余张的东明县阳光老年服务中心破土动工。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经投入运营,一举成为鲁西南养老行业规模最大、硬件设施最先进的老年服务中心,吸引了周边8个县区的老年人前来参观入住。老年服务中心采用国内最前端的“医、养相结合”的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一个集医疗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文化娱乐等高端的物质文化环境,使老年人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奉爱心 回报社会

穆凤芝时刻牢记“履职为民”,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政协常委,是一名共产党员。2003年黄河滩区受灾,她积极组织号召广大职工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她自己为黄河滩区捐赠碗面1000箱、棉衣50套、棉被50条。2005年东明县长兴乡受灾,她又带头捐赠价值8000余元的食品、药品。2008年四川大地震,她不仅本人捐款6000元,还带领职工义务为四川受灾群众募捐。2010年10月大旱,她号召支部党员和东明县行业商会会员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捐款,同年玉树地区受灾,她又捐助灾区5000元。作为一名支部书记,她每年组织支部党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广大职工积极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捐资献爱心,她本人更是定期选择5名贫困大学生从入校至毕业,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在她的带领下,支部党员也积极行动起来,纷纷以实际行动帮助寒门学子。多年来,支部党员和行业商会会员仅助学资金就累计捐助110余万元,用一笔笔爱心善款圆了139名寒门学子的大学梦。不仅如此,她还累计8年带头向东明县民政局“慈善一日捐”每次捐款不低于5000元,每年组织党员为敬老院捐助不低于价值1000元的生活用品、食品;为丰富群众物质文化活动,她为东明县书画院捐赠现金5000元。多年来,她先后为捐资助教、抗震救灾、抗旱防汛、扶贫就困和美化环境等方面累计捐款达300余万元,为当地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献良策 力促发展

穆凤芝深深知道,政协常委不仅是一种职务,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她常常站在更高的角度,深入实际,积极调查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撰写事关民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提案40余件,积极为东明县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献计献策,并持续跟踪促成提案落实,为加快东明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面对假冒伪劣、无序竞争、商户间矛盾纠纷的烟酒市场,她顶住压力,走家串户宣传“同行一家,和谐共赢”的经商理念,在她的真诚和努力下,商会会员们最终达成共识,签订了《东明县烟酒商会会员营销公约》和《东明县烟酒商会会员行为规范》。为此,她在全省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作了题为《小商会大作为》的典型发言,在全省工商联系统引起了共鸣。

付出总有回报,她的辛勤工作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穆凤芝同志所领导的烟酒商会被山东省工商联合会授予“五好”商会;太平洋糖酒公司被山东省工商局授予“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称号;明森酒业有限公司被山东省工商联合会授予“优秀民营企业会员”。 她本人先后被人民日报社等六家单位授予“中国当代优秀管理人才”称号,被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个私协会授予“光彩之星”荣誉称号,被菏泽市妇联授予“菏泽十大巾帼标兵”, 被东明县政协评为优秀政协委员,被东明县委评为东明县优秀共产党员,被东明县政协授予“十大先进人物”荣誉称号。

穆凤芝积极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对社会给予了回报,体现了一位民营企业家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勇担责任的高尚品质,为当地的经济发展、群众就业、社会公益事业、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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