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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小”岗位 服务民生“大”平台

——记商河县政协常委、商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科长 许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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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城管工作者,首先要有一种对普通市民大众的敬畏之心,要有一种为人民管理城市的责任意识”,商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长许秀芳说起她所做的城管执法工作侃侃而谈,语重心长。“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市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管理城市不是握在我们手中的权利,而是扛在我们肩上的沉甸甸的责任”——这句话她在日常工作中和同事们说过;在济南市全市城管系统法制理论研讨会上她说过;在执法队员、协管员的法律法规培训班上也说过……这是她从事城管工作多年以来的深刻体会,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2005年5月,商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式组建,面向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招聘执法人员,在当时来说“城管”这个行业并不被大家看好,但许秀芳觉得任何一种工作都需要有人去做,任何一种工作都是个人服务社会的平台,没有好坏之分,就这样她在同事和朋友疑惑不解的眼光中,毅然从一名文化战线的机关干部,成为了一名城管工作者,一干就是十余年。

凭着一腔热血,靠着一股坚韧不拔的钻劲儿,工作不久许秀芳便被任命为法规宣传科科长。在当时,城管工作不被市民大众认可,执法工作举步维艰,她和同事们一道“五加二”、“白加黑”地边工作边宣传,在工作中坚持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工作原则,把每一个执法案件都变成一堂生动感人的城管法制教育宣传课,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人性化工作方法,在占道经营治理方面,针对占道经营“便民”与“扰民”兼具的特点,在一些居民需要,又不太影响交通的区域协调相关部门因地制宜设立了一批便民性临时小市场,允许商贩“限时间、限区域、限经营范围”规范经营,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市容与民生的兼顾,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城管工作日益被广大市民所认可,行政执法案件保持了“零复议、零诉讼、零撤销”的“三零”记录。辛勤的工作为许秀芳自己和集体带来了成绩和荣誉,2007年她被推选为商河县第八届政协常委,2008年撰写的题为《以人为本,打造和谐城管》的研讨性论文,获得济南市城管执法系统法制理论研讨论文评选一等奖,2012年连任了商河县第九届政协常委,2014年被聘任为商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基层一线的工作经验和政府法制工作的知识积累也为她更好地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积累了丰富的“素材”。

任县政协委员期间,许秀芳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走访,在广泛征求民众意见的基础上先后提交了《规范城区公交管理》、《推进属地化管理,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自治作用》、《加强城区各类专业市场和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的建议》等多件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提案,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作为重点督办案件交由相关部门具体办理,实现了履行本职工作与政协委员工作职责的有机统一。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许秀芳最关注的就是民生问题,在她心里,始终装着老百姓的大事小情。为了更好地了解民情,工作之余,她深入社区、学校、农村进行调查走访,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确保反映社情民意更符合实际,反映问题更明确具体,所提建议更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她提出的《建立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充分开放学校、图书馆、城市展馆等公共教育资源,丰富中小学生课外生活》、《标本兼治,平抑高房价》、《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乡村公路建设管理》等提案,件件紧扣民生,被有关部门采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她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年度优秀政协委员。

谈及担任政协委员的感受,许秀芳说:“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而且责任大于荣誉,只有切实履行好这份责任,才不辜负这个光荣的称号。”心中秉承着“责任”的理念,许秀芳立足本职,认真履行政协委员的岗位职责,勤奋、严谨,力求实实在在做好工作,踏踏实实做出成效,每年政协全委会,她都会认认真真提交一份高质量的提案。

  (商河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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